本站首页人才动态政策文件领导讲话人才服务队伍建设英才风采载体平台各地采撷政策咨询服务台
您的位置:首页-->>人才动态-->>内容
人才动态
人才动态
关于做好第七批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3/31 8:58:18 来源: 访问量: 【字号:

为更好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高层次创新型中青年领军人才的培养,进一步激发释放经济和社会发展活力,按照市委、市政府“一个定位、三个着力”总体思路,根据《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淄政办发[2012]71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决定开展第七批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重点及范围

淄博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省、市重大战略和重点发展思路,进一步聚焦高精尖缺人才。重点选拔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创新型优秀人才,在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各区县、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重点发展领域、有可能产生重大成果的科研团队和产业化项目进行深入调研,明确选拔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密集单位要重点关注学术技术原始创新,重点从基础科学研究、前沿技术方面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领域推荐人选;各级人社部门要进一步拓宽选拔渠道,努力发现体制外优秀人才,把产业创新人才特别是非公领域人才纳入视野,紧密围绕近年科技发展热点领域和我市优势产业组织遴选;对有潜力的中青年领军人才,要努力支持、积极推荐。

凡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并被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办法》规定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1日以后出生),均在推荐选拔范围。

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已获得过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及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不在推荐选拔范围。

二、推荐选拔数量及条件

2017年拟选拔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0名左右。各区县、市直部门、高等院校可推荐不超过3人,市属及中央、省驻淄企业可申报1-2人。推荐时,专家评议推荐票未过半数的,不得推荐。不具备推荐条件的可不推荐。

各推荐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选拔条件进行推荐,要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推荐的重要依据,优先推荐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优秀中青年人才。

推荐时,以近4年(自2013年以来)的工作实绩和业务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

三、推荐选拔程序

选拔方法实行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区县管辖范围内人选的推荐工作;市直主管部门负责其所属或管理单位的推荐工作;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淄单位,市属企业可直接推荐上报。

各推荐部门(单位)要按照《办法》的规定,严格选拔程序。推荐过程中,要认真组织5名以上同行专家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推荐人选上报前,须将拟推荐人选及《推荐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采取在显要位置张贴公示公告,单位网站或内部局域网公示等2种以上易于周知的方式,在拟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推荐部门(单位)同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及个人撰写位次,合著的要注明本人工作量。不同表格所填内容要相互一致,并有佐证材料。

(二)需要上报的材料:

1、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顺序(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专家评议和公示情况(包括公示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结果)等内容,并附由参加评议的专家本人签字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5)。综合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单位及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手机号和电子邮箱);

2、《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附件1)1份;

3、加盖推荐部门(单位)公章的《推荐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缩至A4纸张打印)1份,《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3)1份,所填内容必须有附件材料证明

4、其它附件材料1套(目录样式参阅附件4,可根据需要调整内容)。主要内容及排版顺序: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当前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行政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无行政职务证明;事业单位既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又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复印件(没有进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的证明);网上公示的截图证明和张贴公示公告的图片;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只提供封面、目录、正文首页等主要内容);SCI、EI、ISTP收录证明等。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印制,胶装,目录置前,单独成册,材料不退回。

(三)各推荐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证书及上报材料的审查工作,确认原件和复印件、扫描件一致,保证推荐材料中填报情况属实、无遗漏。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和负责人须在《附件材料目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上述有关表格,可登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dzb.hrss.gov.cn)“通知公告”栏或“政策法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栏)下载(多页的表格要粘贴整齐,不得使用订书机装订)。

(四)时间要求。请务必于2017年4月28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推荐选拔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是市委、市政府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市的重要举措,是加强高层次创新型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措施。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要严格推荐范围和选拔条件,严格推荐程序,确保推荐质量,切实把业绩贡献突出、群众和社会公认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上来。

人:毕海峰

联系电话:0533-8183758


 

附件:1.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
      2.推荐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        

      3.《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申报材料汇总表》(模板)
      4.推荐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附件材料目录(样本)
      5.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样本)

      6.《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淄政办发[2012]71号)

 

 

                  

关键词:||

版权所有:中共桓台县委组织部
网站访问量:
地址:桓台县兴桓路1267号  电话:0533-8796186